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行政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本区幼儿托育服务、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终身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工作。指导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相关业务工作。协调、指导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3、管理教育系统教育科研,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4、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专技职务评聘、教职工聘用和校长(书记)职级评审、干部和教师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等工作的管理。
5、参与教育预算编制,管理使用专项经费,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加强对国有资产、教育经费的监察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6、指导学校德育、心理健康、家庭教育、体育卫生、艺术科普、法制、国防等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协调指导学校环境治理和安全工作。
7、制订教育系统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协调、监督与管理;各学段的学籍管理工作。
8、负责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撤销、变更的审批。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审批和管理。
9、协调指导社区(街道)、镇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社区教育工作,协助管理区教育局派出队伍。
10、管理区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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