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各项决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提高镇党委的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行能力,带领农牧群众共同富裕;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
(2)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政治核心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镇、村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考核、任免、奖惩,加强对党支部的管理和村委会的指导,配好、配强镇村领导班子;
(4)讨论并决定本镇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工作方案,远景规划、年度计划,重要项目等重大问题和其他需要党委讨论、研究、决定的问题;
(5)领导和支持镇人民政府依法独立负责开展各项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发挥党政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位农民提供有效服务;
(6)加强对工会、青年、妇女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一招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7)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8)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10)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基础设施建设;
(11)负责生态建设;
(12)负责人民武装建设工作;
(13)负责推进农牧业机构调整;
(14)负责普法宣传和司法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15)负责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16)负责农村牧区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农村牧区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现建设和基层民政工作;
(17)负责对农牧民的政策宣传及文化知识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推广,提高农牧民素质,拓展就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
(18)负责组织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19)负责农村牧区工作指导和基层政权建设;
(20)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土地及矿产资源进行管理;
(21)配合旗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责
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承担会务、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负责收发文、文件归档管理、文件传阅、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涉密文件和机要文件保密整理、存档和销毁工作;负责镇主要领导的会议讲话、发言材料,各类汇报材料和综合性文稿的撰写工作;负责人事、共青团、深化改革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签到、外出备案、请销假管理工作;负责日常、节假日、应急值班等的安排、通知和督查工作;负责党委公章、政府公章、团委公章等办公用章的管理工作;负责三务公开镇机关政务公开和民生监督平台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报刊征订、分发、递送工作;负责行政权力梳理工作;负责镇领导和干部集体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职责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包联驻村、百企帮百村、统一战线、商会、民族、宗教、妇女、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三务公开镇机关党务公开工作;负责民生监督平台镇机关党务公开和督促各村按要求上报工作;负责旗对镇实绩考核、干部队伍建设、镇干部绩效考核、村干部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各类党建、组工、统战等信息、汇报材料、报告的起草、撰写工作;负责信息化考评指标的监控、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镇对村、对各站办督查考核验收及情况反馈工作;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负责远程教育、党员信息维护、电子党建等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旗有关农村牧区方针、政策;负责宏观指导本地区农村牧区经济的发展工作,制定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牧业统计工作;发展农牧民专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推进农村牧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三化”进程,促进农牧民增收。
4.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交通、文化、教育、卫生、民政、计划生育等有关政策,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并办理相关业务,提高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农村牧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城镇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地区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与建设局、规划局、社区工作委员会共同负责镇区建设和管理及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
6.镇纪委职责
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党员、国家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经常了解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国家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党委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7. 财政所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承担提供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负责民政、政务服务、红十字会、残联、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医疗、养老保险、残疾人优待、殡葬费发放和管理、社会救济、救灾和临时救助、低保、五保、流动人口管理;负责工会、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作职责:受镇人民政府和旗有关部门委托,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苏木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和旗有关部门委托苏木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负责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环境保护、污水治理、住房建设、危旧房排查改造、“两禁”;负责全镇范围内施工管理、农村房屋的产籍产权管理、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管理。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行政编制35人,领导13人。
领导班子:
镇党委书记:张栋梁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乔有世
镇人大主席:乔建东
镇党委副书记:焦健
镇纪委书记:王军
副镇长:张渊
副镇长:杜和平
副镇长:周彩霞
副镇长:杜文
副镇长:刘珍
宣传委员:岳雄
副镇长:淡永强
组织委员:武鹏程
综合执法局局长:王建斌
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张静
咨询电话:(0477)5219271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锡尼街7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77-2258300、0477-2258377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万通家和小区西南侧,公园路东、南园街北。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 8:30—12:00,15:00—1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477-2258300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南园街与公园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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