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能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公安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实施全旗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旗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
(三)负责全旗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实施全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组织全旗公安机关实施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工作;依法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社会维稳工作;承担的邮政局(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职能;
(四)组织、实施全旗公安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全旗刑事案件;负责全旗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实施对全旗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打击工作;负责掌握全旗毒品违法犯罪情况,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五)组织、实施全旗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看守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六)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全旗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实施全旗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技术安全防范工作;指导、规划并组织实施全旗公安信息化建设;负责全旗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八)依法对辖区内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纳入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九)负责全旗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查处、督办全旗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实施全旗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受理、查办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控告申诉案(事)件。
(十)负责拟定全旗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负责全旗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实施对全旗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打击工作;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家庭教会、气功组织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为党委、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负责向党委、政府报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指导辖区单位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协调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负责有关处理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与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完成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准格尔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情报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接报警、指挥处警、情报收集研判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行动和重大突发案(事)件应急指挥协调以及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警卫安保等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和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
(二)督察法制大队(加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牌子)
负责公安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局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和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监督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案(事)件接待受理、查办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
(三)政治工作办公室
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文化、教育训练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监督工作。
(四)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政治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法团体、境内外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
(五)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经济犯罪案件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侦办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
(六)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国际警务合作等工作;负责治安案件、管辖的刑事案件等违法犯罪预防侦查打击等工作。
(七)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牌子)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
(八)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
负责涉恐重点人管理、反恐防范和情报工作;负责涉恐案件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应急处突、巡逻执勤工作;参与公安警卫、安全保卫等工作。
(九)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
(十)警务支援大队(加挂“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牌子)
负责科技管理、通信保障、“智慧公安”和公安大数据建设工作;负责网络技术手段、视频图像侦查手段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技术侦查手段建设和应用工作。
(十一)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十二)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事故处理工作;负责车辆、驾驶员管理指导等工作。
(十三)禁毒大队
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担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
(十四)公安派出所(18个)
薛家湾镇第一派出所、 薛家湾镇第二派出所、薛家湾镇第三派出所、薛家湾镇第四派出所、乌兰小区派出所、沙圪堵第一派出所、沙圪堵第二派出所、大路第一派出所、大路第二派出所、龙口镇派出所、魏家峁派出所、准格尔召镇派出所、纳日松第一派出所、纳日松第二派出所、布尔陶亥派出所、暖水派出所、十二连城派出所、露天矿派出所(治安派出所)。
负责本辖区的户籍业务办理,治安防控及治安案件查处,各项安全检查防范,控制刑事案件发案,加强对治保会、联防队的管理,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对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特行、文娱场所的管理;负责辖区的消防管理和消防案件的受理、立案、查处工作;负责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进行管理;监督、改造、帮教各类重点人口和违法青少年工作;做好基层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看守所
负责在押人员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深挖犯罪和配合侦查机关的破案工作。
(十六)拘留所
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看管工作。
三、人员编制
旗公安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97名,领导职数2正4副。
领导班子
刘光明: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贺玉林:准格尔旗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委
乔礼军:准格尔旗公安局党委委员
王凤山:准格尔旗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 义:准格尔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高三外:准格尔旗公安局副政委
吕锋钢:准格尔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杰:准格尔旗公安局党委委员、旗纪委监委派驻旗公安局纪检组组长
刘继先:政工监督室主任
咨询电话:0477-4898119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开源南路亿德大厦(金力和小区旁)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