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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鄂尔多斯市及东胜区、准格尔旗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内政字〔2020〕67号)和鄂尔多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务服务局更名的批复》(鄂党编字〔2020〕6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是东胜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关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方面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发展规划、方案等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东胜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府热线等工作。负责东胜区“放管服”改革整体推进工作,承担东胜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负责东胜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应用工作,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负责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四)负责研究探索和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体制,提出规范审批行为、提升审批效能、优化政务服务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和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五)负责东胜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和考核。负责东胜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推行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对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负责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电子证照信息库数据汇聚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网上审批平台管理和运行。负责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
(六)负责集中到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履行审批职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对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规定程序进行梳理、汇总、审核。牵头组织行政审批事项的勘验、评审、论证、听证等工作。负责需上级机关审批事项的审核报送工作。
(七)负责监督指导东胜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规范管理集中办理、标准化建设、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开展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推进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建议等工作。
(八)负责东胜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参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负责受理有关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建议工作。负责指导并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协调东胜区政务新媒体工作。
(九)负责东胜区政府热线网络体系运行、管理,受理事项的协调、交办、督办和考核等工作。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东胜区政府热线工作,并承担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十)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负责承担后续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已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复核及决定、送达等工作,并将办理情况即时推送至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清单内容的变更、取消等工作。
2.涉及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不再承担已划转事项的审批职责,主要负责协助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
3.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应当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和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厘清并明晰审批和监管职责,加强审批和监管双向联动。
第四条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办理、信息宣传、保密机要、档案管理、财务、政府采购、提案议案、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和培训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日常会务、公务接待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制定机关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督办落实。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干部人事、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举报投诉、意见建议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年度工作目标或其他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统筹指导推进东胜区政府热线工作,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举报、投诉等工作。负责东胜区政务服务大厅和各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业务协调室
负责东胜区“放管服”改革整体推进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协调、推进东胜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东胜区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清理和公布工作。负责指导推进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应用等工作。负责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审批业务数据统计分析、交流、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负责指导推进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负责“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推进和深化。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审批服务的联合办理、流程再造等工作。
负责东胜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负责电子证照信息库数据汇聚工作。负责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推行电子监察,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统计分析、进度监控、预警和监督。
(三)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室
负责东胜区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规划、考核和指导。推动政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负责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参与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组织编制东胜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负责东胜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价、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管理维护“东胜区政府信息采编平台”。负责指导、协调东胜区政务新媒体工作。负责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负责受理有关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建议工作。承担机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维护工作。
(四)政策法规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政策法规宣传及研究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机关行政许可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听证、复议、诉讼、赔偿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咨询、宣传教育培训和普法学习工作。
(五)市场准入室。
在权限范围内,负责以下事项的审批或审核报送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负责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准登记工作;负责广告发布登记工作;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核发工作;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邮寄和运输证明的核发工作;负责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工作;负责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工作;负责股权出资登记、变更、注销工作;负责《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摊贩备案》许可工作;负责企业档案查询工作;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工作;负责家庭服务业备案工作;负责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工作;负责零售商促销行为备案工作;负责洗染业经营行为备案工作。
(六)投资项目室
在权限范围内,负责以下事项的审批或审核报送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工作;负责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负责技术贸易机构审批工作;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批工作;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审批工作;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普通工业项目及一般性技术改造工业项目备案工作;负责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备案(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工作;负责洪水影响评价的审批工作;负责取水许可审批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工作;负责河道采砂批准工作;负责取水权有偿转让批准工作;负责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工作;负责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的审批工作;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工作;负责利用堤顶、戗台、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工作;负责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核验的审批工作;负责钻井业技术资质初审工作;负责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工作;负责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工作;负责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
(七)社会事务室
在权限范围内,负责以下事项的审批或审核报送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负责小额贷款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负责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负责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许可工作;负责社会团体许可工作;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许可工作;负责基金会许可工作;负责异地商会成立登记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负责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负责养老机构备案工作;负责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负责用人单位新招用残疾人或与残疾人续订劳动合同备案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工作;负责出版物经营许可工作;负责电影放映单位设立许可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许可初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业许可初审工作;负责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工作;负责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工作;负责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工作;负责娱乐场所从事娱乐经营活动审批工作;负责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工作;负责个体演员、演出经纪人备案工作;负责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备案工作;负责旅行社分社备案工作;负责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工作;负责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备案工作;负责对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工作;负责对医师执业注册、延续、变更、注销审批的许可工作;负责对护士执业注册、延续、变更、注销审批的许可工作;负责对乡村医生执业的注册、变更、注销工作;负责对预防接种单位资质证的认定工作;负责对放射工作人员工作证书的审批工作;负责对放射诊疗许可证的申请、校验、变更、延续、注销工作;负责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的初审工作;负责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许工作可;负责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复核、延续、变更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的审批、延续;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对再生育审批的办理工作;负责对预防接种人员的资质认定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名称核准的裁决工作;负责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备案工作;负责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备案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工作;负责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许可工作;负责体育类社会团体许可工作;负责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工作;负责举办体育竞赛活动的许可(全县性)工作;负责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三级)工作;负责体育竞赛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三级)工作;负责运动员等级称号的授予(三级)工作;负责非高危性体育经营项目行政备案工作。
咨询电话:0477-8188410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东环路2号 邮政编码:017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咨询电话:0477-8381659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7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