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政策,负责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终身教育;负责组织制定全市中小学入学、招生政策和计划; 指导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指导以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 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市属高校, 参与拟订市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负责统筹规划、管理全市民办教育; 承担联系在蓉高校工作。
(五)指导全市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
(六)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评估标准,组织教育督导和评估;负责对区(市)县政府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七)负责全市学校教师、管理人员等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区(市)县开展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负责市属学校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
(九)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协调教育区域合作和对口教育援助工作。
(十)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十一)负责市属学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工作,指导区(市)县按照属地原则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成都市教育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