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信息
(一)承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全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审核工作,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市委转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检查督办。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
(四)研究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市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市人民政府的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八)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十)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一)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协调新闻单位搞好曲靖的宣传报道工作。
(十二)承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