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榆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一)承担规范区住建局管辖区域(以下简称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研究拟定全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辖区住房制度改革。落实辖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补贴资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
(三)承担监督管理辖区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辖区建筑活动;完善行业诚信体系,构建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清理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
(四)负责辖区建筑节能和房屋墙体材料革新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管理办法的实施;指导全区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区村镇建设试点、重点镇建设工作。
(六)承担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辖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辖区建筑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参与辖区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七)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城中村改造计划,审核已纳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改造建设方案,监督城中村改造建设方案的实施工作。
(八)负责辖区人民防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人民防空理论和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技能;负责对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设施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区属单位警报的维护、管理,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负责建设战时人口疏散基地;负责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负责人防专业队的组建、训练;负责战时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人民开展城市防空袭相关工作,消除空袭后果。
(九)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级投资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拟定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建设档案资料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村镇管理股、建筑工程管理股、物业管理股
下属单位: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榆次区住房制度改革便民服务中心
晋中市榆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