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榆次区自然资源局职能信息
晋中市榆次区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按照《榆次区机构改革方案》:榆次区自然资源局,将市国土局榆次分局的职责,区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区水利局、区农业委员会的水、草原、湿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管理职责整合。
根据中共晋中市榆次区委办公室、榆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26个政府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榆办字〔2019〕9号),按照批复的榆次区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主要担负21项职责,即:1、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2、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7、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调整并监督实施;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1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16、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17、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18、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19、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国有林场森林防火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造林绿化工程、林木采伐、集材运输、林区狩猎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草原(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监督管理;20、承担区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机关内设有11个科室,分别为: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地理信息、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行政审批股,生态修复股,地质矿产股,造林绿化股(榆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和自然资源保护地管理股,规划股。
下属单位:下辖9个自然资源所:郭家堡乡自然资源所、乌金山镇自然资源所、张庆乡自然资源所、东阳镇自然资源所、修文镇自然资源所、北田镇自然资源所、庄子乡自然资源所、东赵乡自然资源所、长凝镇自然资源所;1个使赵社服中心工作组;2个国有林场:乌金山国有林场、庆城国有林场;榆次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榆次区自然资源测绘室;榆次区林业技术服务中心;榆次区乌金山国家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土地开发中心。
晋中市榆次区自然资源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