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信息
晋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市金融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组织或者参与起草金融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
(二)负责全市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与人行晋中市中心支行、晋中银保监分局等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统筹协调和落实市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协调各类金融机构推进金融创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牵头组织金融对地方经济社会支持保障情况的汇总分析、考核评价,落实金融机构激励措施。参与制定重大项目融资方案,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工作。指导推进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
(三)负责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组织协调企业上市的培育推荐、改制上市工作。配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工作,协调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四)指导和推进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负责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晋中信用环境。吸引、聚集金融资源,鼓励金融机构入驻晋中,指导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推进金融功能区、金融集聚区建设。指导金融支持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创新。发展普惠金融,协调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
(五)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指导民营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加强对新兴地方金融组织的培育、管理和协调服务。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股权投资企业、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审批(备案)和管理。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县(区、市)人民政府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六)落实省市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市股权投资企业的备案,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
(七)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协调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承担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转变职能、优化职责的要求,防范、化解、有效处置辖区金融风险,维护本地区良好金融生态。围绕科学高效的服务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综合科 金融发展科 金融稳定科(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
下属单位:晋中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晋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