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职能信息
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月28日挂牌成立。按照《晋中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发改委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原市规管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市水利局、原市农委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原市农委的草原(地)监督管理职责,原市规管局、市水利局、原市农委等部门的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加挂市林业局牌子,是市政府工作部门。
按照晋中市委、市政府批复的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主要担负22项职责,概括讲,主要是集中行使“两统一”职能,即:统一行使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包括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一确权登记;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征收征用和林地、草地、湿地征占用管理工作。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实行“多规合一”;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国家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等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内审科、政法综合科、调查确权科、空间生态修复科、空间规划科、行政审批科、权益利用科、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科、测绘地质科、矿管科、造林绿化科、森林保护科、城乡规划科、森林防火科、机关党委、开发区分局(派出机构)
下属单位: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林业和草原发展中心、土地储备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城市规划展示馆、城乡规划研究所、地理信息与测绘院、林产品开发中心、晋中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
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