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分管领导 | 办公室 | 办公室职责 |
张 军 | 党政办公室 (509室)、(403室) |
负责做好文书、机要、保密、会务、档案、综合性调研、协调和检查督办、党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财务、审计、固定资产管理、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等街道机关公共和内部事务管理等工作,以及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综合性工作任务。 |
卢 芸 张建宝 |
社区党建办公室 (503室) |
负责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和“两新”组织党建、居民区党建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做好干部队伍建设、人事工资、统战、老干部等工作。 |
李金文 |
社区管理办公室 (116室) |
负责组织、协调和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和专业资源共同推进社区管理,对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交通管理、房屋管理、市政市容、园林绿化、河道、防台防汛、规划土地、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劳动监察、标志使用、地名管理、防灾救灾等社区中涉及专业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事务,督促和配合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
李王 | 社区服务办公室 (406室)、(411室) |
负责落实劳动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低保救助、住房救助、助老助残等社区基本民生保障,负责双拥、妇女儿童、公共卫生、除害防病、计划生育、精神病防治、募捐救灾、红十字会、义务献血等工作,组织开展双拥、红十字会等工作。 |
许勇 | 社区平安办公室 (311室) |
负责消防安全、平安建设、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突发性事件应对、禁毒、反邪教、民事纠纷调处、来信来访接待处理以及重大、群体性矛盾协调等,配合做好实有人口管理工作。 |
信访办公室 (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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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岚 | 社区自治办公室 (409室) |
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委会基层建设等工作,建设居民区工作队伍,指导监督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建设小区治理机制、自治规则体系,组织居委会换届,搭建自治平台,推进居务公开,培育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等。 |
刘岚 |
社区发展办公室 (407室) |
负责区域单位的联系和服务,整合社区相关资源,为各类区域单位提供服务,优化区域发展的公共环境。负责组织落实社会经济专项调查、普查和在地统计工作。负责宣传舆论管理、精神文明、文化、教育、科普、体育等工作。 |
邹文矜 | 社区专项办公室 | 负责在地统计工作。 协税工作。协调区域内的滨江重点项目、聚焦产业的建设落地服务工作。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区域内重点企业的联络服务工作。安商稳商。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
刘华 | 纪工委、监察室 (511室) |
负责抓好本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本街道及基层单位党员、干部的党风和廉政建设教育;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查处本街道及基层单位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协同作好基层单位的审计工作;受理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加强本街道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 |
陈瑜 |
人大工委办公室 (509室) |
组织代表组活动。经常与代表保持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做好代表书面意见督促办理工作。为代表履职服务,帮助代表联系选区选民,建立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协助代表向选民述职。 |
刘华 | 社区总工会 (418室) |
负责《工会法》及工会工作条例的宣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行政,公开办事制度;负责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负责社区,小区两级工会工作;负责关心干部职工的生活、福利等。组建小区工会和社区新经济组织工会,关心社区劳模、社区下岗职工的生活。 |
刘 华 张建宝 |
社区妇联 (513室) |
负责开展本地区各种妇女教育活动;负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家庭文化的创建活动;负责对本地区下岗妇女的关心和再就业服务工作等。 |
李王 | 人民武装部 (517室) |
负责地区适龄待业青年的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负责征兵期间的政审及相关工作;参与组织民兵协作块的民兵集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参与组织和开展街道的“双拥”工作等。 |
刘华 | 社区团工委 (412室) |
负责社区团员青年工作;负责基层团组织建设管理考核和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各种达标创建工作。 |
许勇 | 司法所 | 负责街道办事处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街道法律服务工作;开展社区中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导、管理社区内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组织开展社区中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联动处理“110”、“148”的有关工作;做好司法信访窗口接待及处理工作,指导开展社区内的基层司法行政综合服务窗口工作;积极参与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创建文明小区、安全小区工作。 |
咨询电话:021-2409222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一号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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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1.法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A厅):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 - 16:30) (节假日除外,中午设值班窗口) 2.个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B厅):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 - 16:30) (节假日除外,中午设值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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