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基本情况
夏河县民宗局,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员14名。
二、内设机构
由民族事务办公室和宗教事务办公室组成。
三、工作职责
民族事务主要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组织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法规的贯彻实施;及时处理民族领域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古籍搜集整理出版等工作。负责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对清真食品各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及规划,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管理有关涉及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务等。
宗教事务主要职责: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组织开展宗教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性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宗教界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形势政策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管理伊斯兰教信教群众的朝觐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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