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基本情况
夏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现有在职职工42人,退休干部23人,其中在职职工中公务员17人,事业干部25人,现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劳动保障大队队长1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1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1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
二、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7个股室:办公室,财务室,就业促进劳务工作办公室、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
局机关下设2个事业单位,1个参公单位: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秘书、会务、机要、档案、公章、信访、安全保密、劳资、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及接待联络工作;综合协调局党务、政务日常工作事宜,协调局机关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计划制定和督促检查工作;协调局机关党建工作,承担局党支部的学习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本部门窗口服务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的督办报送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接待、协调、交办、转办、督办答复工作;负责起草全局工作安排、总结和会议组织、报送信息;负责局机关行政办公经费和资产管理及后勤、公务用车申请工作。
财务室:
负责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承担局机关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就业促进劳务工作办公室:
承担全县就业再就业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信息收集、统计报表及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县属民办培训机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及劳务派遣资质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就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工作;负责全县就业资金的管理审核拨付工作。制定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劳务输转、技能培训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查、摸底、统计县域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状况,分析预测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负责制定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和异地输出的计划,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汇集、管理和定期发布劳务信息。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和异地输出。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两后生”培训、劳务品牌培训等,并进行输转前的有关法律、法规教育。负责外出务工人员实名制登记、跟踪管理服务,依法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检查用人单位招用务工人员的资质、招工简章和有关文书,办理务工人员求职登记、护送、劳务派遣等手续。对经核准,获跨县、区流动就业中介许可的非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派遣企业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督促其依法开展劳务输出业务。
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综合管理;配合监察部门做好县政府机关人员日常纪律督查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事项和组织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审核县政府各部门评比表彰奖励事项;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单位人力资源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负责管理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备案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年度考核、辞职辞退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工作;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推荐工作;负责各类专家的推荐、选拔、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晋升初级职称人员的资格审定和办理任职资格证书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及外地调入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认定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类专业技术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工资福利股:
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聘用、晋升技术等级工作。负责汇总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审批工作。
社会保险股:
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负责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县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审批工作;按全州统一规划,参与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负责县本级企业职工工龄、年龄认定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
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对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及处理工作;负责集体合同的审定,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承办相关复议工作;建立仲裁员聘用、管理、培训制度,负责仲裁员资格证书和执行公务证书的管理工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全县范围内按要求开展的农民工保证金的征缴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
依据国家、本省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及相关经办管理办法、内控和稽核制度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所有经办业务;负责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及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稽核工作;编制、汇总、上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并集中受托管理职业年金基金;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与服务。负责县本级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的审批及提前退休的审核工作;负责县本级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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