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民族语文政策,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中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的条款,贯彻实施《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制订全州藏语言文字、藏文古籍整理、编译工作的规划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设和发展全州藏语言文字信息网络,推进藏语言文字网络化进程,利用网络促进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处理工作。
(四)监督检查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情况。承担科技、教育、文化、儿童读物等书籍的翻译工作。
(五)组织藏语言文字各类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协调藏语言文字工作各地区及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组织学术研讨交流及藏文古籍的抢救、搜集、整理和出版规划工作。
(六)负责翻译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四大班子发至农牧区基层的各类文件政策、法令、布告以及基层群众的藏文来信或上诉材料。
(七)承担州上各类大型会议的文字及口头翻译,翻译书写藏文会标、标语、名称等,编写会议藏文简报。
(八)负责翻译和检查自治州内生产的产品商标、说明书、商品价格标签,翻译审查和书写全州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商户的公章、文头、信封、牌匾、奖状、证件、布告、广告、街道名称、路标、界牌及车辆的单位名称。
(九)对各县市藏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及干部职工藏语言文字的培训教育进行业务指导。
(十)负责组织培训全州各机关单位藏语文辅导员。
(十一)加强同五省区藏语文工作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做好挖掘、整理、编辑、出版我州藏文古籍工作。
(十二)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招工、招干对象进行藏语文考试。
(十三)负责提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藏语言文字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的意见建议。
(十四)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藏语言文字政策和执法监督科、古籍信息科。
三、二级机构设置
甘南州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翻译中心
机构职责:承办州委、州人大、州人民政府交办的重要会议、文件、材料、法律法规的藏语文翻译工作;负责翻译、审定各类公章、文头、牌匾、证件、布告、街道单位名称、商标、说明书等,促进社会使用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全州藏语文翻译业务,负责藏语言文字新词术语翻译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开展藏语文翻译学术研究和合作交流;为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翻译服务。
咨询电话:(0941)8221351
办公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当周街与玛曲东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50米(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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