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甘南藏族自治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甘南藏族自治州文物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草案。
(二)拟订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三)负责全州公共文化事业建设发展,推进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监督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重点基础社会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四)承担全州公共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管理职责,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古籍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统筹规划全州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州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引导全州旅游业的社会投资。负责全州文化旅游统计工作。
(六)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州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七)指导、推进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协调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管理全州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科技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九)指导、管理全州文艺事业、指导全州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情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州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十)指导、管理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对外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全州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甘南文化走出去。
(十一)编制全州文化、广电、旅游事业及各类人才培养规划和管理队伍建设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贯彻实施国家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标准。负责全州文化、旅游社团资格审查。
(十二)负责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紧急救援。承担与国内外文化旅游组织合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承担全州居民赴港澳台文化旅游的有关事务。
(十三)依法管理全州文物。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州文物的保护,抢救、勘探、发掘、研究、利用、宣传工作。
(十四)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州内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指导、监督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申报国家级和省级A级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
(十五)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机关党委、办公室、产业规划科、文化艺术科、宣传培训科、传媒技术科、市场监管科、文物管理科。
咨询电话:(0941)8221351
办公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当周街与玛曲东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50米(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41—8212391 0941—8216722(传真)
办公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当周街54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