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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州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州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州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州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各市州及州直管县预算的执行;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州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州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州直管县改革。
(四)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制定和实施全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甘南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州政府采购制度。
(六)负责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州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州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管理州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州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欧洲投资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以及相关的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州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制定全州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预算国库科、行政事业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金融债务科、绩效管理科。
咨询电话:(0941)8221351
办公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当周街与玛曲东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50米(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41—8212391 0941—8216722(传真)
办公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当周街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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