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监督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的落实,执行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制度。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班子成员:
朱长武 县医保局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 0551-82551568
周炎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 分管文明创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内部审计、一线为民、民生工程、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资金支付管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电子凭证激活和使用;联系白山、乐桥、柯坦、石头、台创园。分管医保科。 0551-82551569
叶海琴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双拥、政法、武装、信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管理,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联系庐城、冶父山、盛桥、同大镇医疗保障工作。分管稽查科。0551-82556667
孔超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效能建设、机关财务、乡村振兴、目标绩效考核、组织“互联网+医疗保障”等工作;联系白湖、龙桥、矾山、泥河、罗河镇医疗保障工作。分管综合科。0551-82551566 伍晓霞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 主持县医保中心工作。分管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及动态调整、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档案管理等工作;联系汤池、万山镇、金牛、郭河镇医疗保障工作。0551-87338287。
咨询电话:0551―87309508,0551-87309518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551-87309508
办公地址:合肥市庐江县黄山中路与迎松中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50米(庐江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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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551)87312054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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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庐江县医疗保障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工作。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塔山路266号(县财政局大楼一楼)邮编:231500办公室电话:0551-82556663邮箱地址:ljxybj@126.com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