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庐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16号)和《中共庐江县委、庐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庐发[2019]3号)文件精神,庐江县统计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实施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预警和统计监督。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镇(园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公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承担全县统计专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局长黄家明: 性别 男,主持全局工作。联系电话:0551-87322210
总统计师周光照:性别 男,负责党建、统计法规、机关事务、人事、财务、文秘、综治、招商、文明创建、外宣、扶贫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统计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1-87317602
副局长朱德贵:性别 男,负责综合、核算、农业、服务业、人口劳动力、数据信息发布等方面统计工作。分管综合统计科(考核办)、农村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联系电话:0551-87334705
副局长夏明文: 性别 男,负责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基本单位名录库等方面统计工作。工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普查中心。联系电话:0551-87317601
咨询电话:0551―87309508,0551-87309518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551-87309508
办公地址:合肥市庐江县黄山中路与迎松中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50米(庐江县政府)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551)87312054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