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庐江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
一、主要职责
县司法局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需要由县政府批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
(三)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镇(园区)、各部门实施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承担县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镇(园区)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及镇(园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551―87309508,0551-87309518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551-87309508
办公地址:合肥市庐江县黄山中路与迎松中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50米(庐江县政府)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551)87312054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