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神木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下辖事(企)业单位:神木市养老服务中心、神木市社会综合福利院、神木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神木市社会福利彩票发行服务中心、神木市殡仪馆、神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神木市社会福利公司。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市本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负责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全市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上报神木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实施养老服务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执行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神木市行政区划图。
咨询电话:(0912)8314720
办公地址:神木镇北东兴街西四巷1号红枣公司对面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12--8390236
办公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杨业大街御景茗苑南侧约80米神木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神木市民政局综合办公岗。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报送、安全工作、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办公电话:0912-833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