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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巴宜区民政局是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林芝市巴宜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的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区委对民政工作的统一领导。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巴宜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落实自治区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入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四)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负责巴宜区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以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和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核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巴宜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巴宜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指导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巴宜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巴宜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巴宜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规划、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拟订巴宜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林芝市巴宜区民政局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区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咨询电话:0894-5889574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八一大街南段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冬季: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
咨询电话:0894-5831315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尼池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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