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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2月7日成立,2019年5月31日成立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市编办分两次为我局配置了11个编制(局机关7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4个)。2019年9月1日,伊宁烈士陵园正式移交至我局,划转编制7个,我局目前共有编制18个。局党组于2019年5月改选,下设党支部,局党组成员3人,党支部党员7名。局机关下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伊宁烈士陵园。
一、业务职能: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窗口职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增4个退役军人服务窗口,我局部分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相关业务及人员于2019年10月31日正式迁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由于人员不足,目前我局只开通了2个服务窗口。
(二)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
职能:一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依据中发【2001】3号文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担伊宁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和安置工作任务。其中,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后,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以提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竞争能力。我市历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共724人;二是退役士兵安置。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精神,退役士兵中属自主就业接收安置的,要定期开展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我市现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7000余人,培训工作量较大。
(三)拥军优抚和权益维护
职能:一是拥军优抚。拥军优抚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优抚对象涵盖退役伤残军人、涉核等特殊行业、因公伤残、军人烈属及公安烈属。我市目前共有优抚对象432人;二是权益维护。权益维护主要职能是依据《信访条例》,做好服务对象信访接待、信访处理和督办,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根据《条例》要求,必须成立信访机构。
(四)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管理
职能:依据国务院下发的中办发【2004】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做好军休服务管理。目前我市有军休人员14人,全部为参加过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重大战役的军队离休退休老军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需要专人负责服务管理。
(五)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
职能:依据《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应当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目前我市无军籍人员为63人。
二、其他职能
伊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党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业务指导和专项经费划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除业务工作以外,还担负党建、扶贫、民族团结一家亲、访惠聚等任务。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班子成员分工如下:党委成员:党组书记、副局长王勇,党组副书记、局长卡德尔丁.热西丁,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庆年。
党组书记、副局长王勇:主持局党组全盘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市委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老干部(关工)工作。
党组副书记、局长卡德尔丁.热西丁:主持局行政全盘工作。分管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民族团结、访惠聚(群众工作)、脱贫攻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信访、网络舆情、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庆年:分管局综合办公室、烈士陵园工作。负责财务、组织人事、档案、保密、信息、项目、全面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双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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