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伊宁市住建局是伊宁市人民政府对城市建设项目、建筑业、房地产业进行综合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行业管理。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工作。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管理全市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和商品房销售、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工作,管理住宅公共设施,公用设备维修资金。
(五)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建筑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建筑企业的资质审查、年度检验等报批工作;审核、签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督促检查市属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负责城乡抗震加固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对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危房鉴定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局的党建、文电处理、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普法、信访、工青妇、老龄、电教、禁毒、艾滋病防治、综合治理、提案议案办理、人事劳资、干部职工考核、考评、职称初审、档案、保密、会务、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编报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各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外资银行贷款项目的账目核算,负责建设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局属各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新建商品房网上销售(签约)监管;各业务网点疑难业务处理及网络维护;负责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等工作。 |
|
建筑管理科 |
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建筑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企业的资质审查、年度检验等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领域清欠具体业务和建筑业统计工作。审核、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督促检查市属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散装水泥的管理等情况;办理对市属建安施工合同的审查手续;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
|
城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的编报;负责项目储备计划的编报,负责重大项目信息系统的编报;负责年度项目建设资金投融资计划的编报和审理;组织年度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审查;组织编审重点项目规划、行业专项规划;编报项目年(季、月)度进度报表和重点项目信息报表;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负责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补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按照外资管理规定和程序,负责外资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按照项目审批程序,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负责建设管理和工程竣工审核;按照项目管理职责,负责项目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
负责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地方性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等企业资质审核报批、年检和业务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负责房屋测绘面积审核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承担房地产统计业务;负责房屋租赁管理;负责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物业管理科 |
负责监督检查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前期物业合同的审核、备案和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及级别的审查、评定、复检工作,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收费及质价不符等物业活动的监督,指导街办、社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受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上访工作; |
|
下属单位 |
||
伊宁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
负责建设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建筑工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违章的行为;组织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和违章指挥;调查、分析、协助处理安全伤亡事故;受理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的统计及不良业绩记录。 |
|
住房保障办公室 |
负责保障办的日常工作,完成市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棚户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协调各部门正常履行职责;负责落实伊宁市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召集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研究解决伊宁市保障性安居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形成工作文件、纪要,同时完成有关保障性安居工作的文字材料;负责做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及伊宁市保障性安居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宣传工作;负责做好迎接上级对伊宁市保障性住房的各类检查协调工作;负责伊宁市棚户区改造纯货币补偿资金审核及发放工作;负责对申请伊宁市保障性住房家庭和政策性住房申请的资格审核及分配入住工作,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工作方面人大、政协提案、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伊宁市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化建设及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
|
维修资金办公室 |
负责住宅公共设施、公用设备维修资金的收缴、使用、管理、监督。 |
|
房地产交易中心 |
主要承担着全市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存量房屋转让管理、房屋抵押管理、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契税财政补贴等工作。 |
|
伊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
接受业主委托,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消防审图及验收 |
咨询电话:(0999)8359591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99-8147093
办公地址:伊宁市中原国际A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