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司法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对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五)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管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职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全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八)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夏津县司法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