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公安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二)分析研究社会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掌握、控制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情报和动态,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三)指导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和对重大事项的督察;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中重大违纪案件。
(五)组织实施公安机关侦破工作;负责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案件、森林犯罪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指挥全县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
(六)指导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依法对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行管理;负责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八) 监督管理全县公共安全信息网络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的通信联络,保障通信畅通。
(九)研究拟订公安机关装备、被装、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落实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
(十)承办涉毒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收集、分析涉毒案件的情报信息,研究毒品犯罪特点、规律,制定对策;
(十一)组织实施来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来宾、省、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负责和管理列入县公安局序列的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及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夏津县公安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