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荆州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及房屋征迁改造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监管等工作;负责各类公租房的经营、租赁、分配及管理工作。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安全、白蚁防治、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房地产经纪进行规范管理;负责商品房销售监管;负责全市住宅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管;指导本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承担全市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责任。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建筑市场、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检测、施工安全、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建筑消防的管理;负责全市住建行业执业资格和企业资质动态管理;组织协调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企业参与外出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负责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工作。组织拟订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及项目资金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涵、交安亮化、园林绿化、广场游园工程项目的建设组织和工程管理;负责城区供水供气(热)地下管网的建设、维护及运营监管工作;负责对供水供气(热)企业进行行业管理;承担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城建统计工作;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六)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组织拟订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人防工程和通信警报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制定城市空袭预防及人口疏散计划;负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工作,并依法组织全市防空防灾警报鸣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异地建设费的征收和管理。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落实;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管网的建设和营运工作;指导和参与全市“乡村振兴”工作。
(八)承担推进建设科技、建筑节能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建筑节能、城市禁现、绿色建筑、发展应用新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与监督。
(九)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民防空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业稽查责任;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全面推行住建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的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十)负责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系统内人才培训规划,开展专业人才培训和职工教育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松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