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园区工业化进程。
(2)根据全县经济发展社会总体规划,编制化工产业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化工产业园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围绕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统一规划、管理园区企业和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优化化工产业园区投资环境。
(4)负责对化工产业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
(5)按规定权限审核或审批化工产业园区内的企业和投资项目,并报县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负责化工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
(6)独立行使行政管辖权,确保化工园区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7)制定化工产业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定,全面负责入园企业的服务工作。
(8)负责化工产业园区的财政、税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商、物价、社会治安等具体管理工作。
(9)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化工产业园区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机构的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党政办:1.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印发管理、文电收发督办、机要保密、文书立卷归档和公文集中交换等工作;2.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组织召开的会议,做好会议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协助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做好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准确及时地做好上传下达工作;3.负责向上级报送工作动态及信息工作;4.负责督促检查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跟踪调研,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5.负责安排党工委管委会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理工作;6.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7.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财政局: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政、税收等方面方针政策,负责园区财政财务相关制度的执行;2.负责园区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园区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3.协助税务部门加强税收政策宣传、组织征收企业税收收入、企业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和管理;4.负责园区和企业的财务指导和财务管理;5.负责园区管委会机关、基本建设、投资公司、二级机构会计财务工作;6.负责园区资产管理工作;7.负责园区金融管理工作;8.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有关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负责国土资源保护、配置以及土地资源调查、地籍管理、动态监测、土地报批、收储和招拍挂工作;3.负责土地和房屋产权认证,授权或委托核发规划一书二证、施工许可证;4.负责建设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区修建性规划、工业项目的规划行政监察,编制公益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5.负责建设项目、建筑市场和各类建设项目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程档案管理;6.负责基础设施、公用工程、配套设施的施工管理工作;7.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协助建设项目图审、质量检验、工程监理工作;8.负责园区征迁安置、土地流转和管理工作;9.负责园区公用工程和基础配套设施管理、运营、维护和园区绿化维护和物业管理以及其它公用事业和服务;10.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经济发展局: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开展经济发展工作方针、政策;2.负责编报园区经济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研究、产业生态研究、产业规划和布局;3.编报工业投资项目计划,服务指导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扩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4.负责园区的统计、经济运行、督查考核、节能降耗、企业服务工作;5.负责园区内外贸易工作;6.负责项目申报等工作;7.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投资促进中心: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方针、政策;2.负责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制定及落实;3.负责编制招商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工作目标;负责制定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策划、包装、宣传开发区招商项目,策划和组织对外招商及联络工作,组织和管理开发区的各类招商活动;4.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审查、实施、管理、服务、上报、统计、汇总、总结等工作;5.负责招商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发布,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的信息网络;6.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及项目审批事项的全程代理工作;7.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宜。
应急管理局: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安全生产规划;2.负责依法对园区内的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应急工作;3.负责对企业新设、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4.负责安全生产领域的中介机构监督指导工作;5.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6.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7.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经开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预案演练,统一协调指挥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8.负责园区内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9.负责园区内企业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备案,负责园区内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负责园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10. 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宜。
生态环境局:1.负责依法对园区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等职能,负责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并依法行使相关的行政执法权,确保园区环境得到严格、有效保护;2.组织贯彻执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开发区的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章制度;3.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环评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4.负责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执法、监管等;负责建设项目竣工安全环保“三同时”验收备案;5.负责实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负责污染物总量控制;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6.负责环境宣教工作;指导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组织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与环保产业发展工作;7.负责组织各级环保专项资金申报、环境信息化建设和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环境法制工作;8.负责环境监察与执法工作、环境信访查处工作;9.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宜。
党群工作部:1.负责园区的党务、组织、人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工作;2.负责全区民主党派、知识分子工作以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工作;3.负责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管理;4.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工作;5.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力资源部:1.负责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2.负责园区人才劳务服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人才就业服务以及园区人力资源和用工平台管理维护;3.负责管委会招录、聘用工作;4.负责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的设定、变更、注销等管理工作;5.负责管委会职工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工作;6.负责对企业开展用工登记、劳动监察、调处劳资、工伤等矛盾纠纷,协助做好就业和保障、绩效考核等工作。7.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宜。
纪检监察室:园区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徐洪河
四、领导班子成员
县委副书记、东至经开区党工委第一书记:叶云生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徐洪河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都昌圣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肖一红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朱新亮
党工委委员、生态环境局局长:王 义
咨询电话:0566-3320803、 33207982.网上办事咨询:0566-3320799
办公地址: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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