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和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整合划入原县人事局、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
(三)将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拟订本县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和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申报工作职责划给县商务局。
(四)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五)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六)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七)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八)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九)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规范文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政策,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的落实;负责组织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负责政府奖励和公务员奖励综合管理;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命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命的具体事宜。
(十)负责全县农民工工作,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66-3320803、 33207982.网上办事咨询:0566-3320799
办公地址: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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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在哪里?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时间是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