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少数民族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2、负责调查研究全市民族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
3、负责做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公民民族成份的确认工作。
4、负责组织全市少数民族重大文化活动;参与组织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5、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举荐工作。
6、负责指导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收集、整理和编撰工作。
7、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基层单位民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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