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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财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财政规划;完善区与镇(街道)的财政管理体制;参与制定本区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市与区、政府与企业的财政分配政策。
二、研究制定本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对本区的贷款业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三、 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根据全区人才工作计划,编制人才工作预算,为人才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监管工作。
五、贯彻执行中央和北京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区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拟订本区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编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依法负责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本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一、负责本区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研究建立本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信息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区镇东环路中段
办公电话:6974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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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主要职责:参与研究拟订本区财政投资政策;拟订财政投资管理制度;负责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资金和资产的监管;负责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在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管理本区政府住房基金,参与制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管理国有土地收益等工作;负责审核、编制、监督所管预算单位项目预算;负责所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执行和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