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负责建立健全本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本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本区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的申请和落实工作。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开展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镇(街道)的生态环境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市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所属机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程序标准】 按照举报投诉的性质和内容,由主管局长阅批,交有关科室办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答复投诉人。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5号
办公电话: 69746293
传 真: 89746244
电子邮箱: huanbj@bjchp.gov.cn
通信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5号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102200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受理部门:行政审批科
受理时间: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69741630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信件、电子邮件
一、受理部门: 投诉举报中心
受理时间: 24小时
联系电话: 12369
二、受理部门: 监察支队
受理时间: 8:30—11:50,12: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69741627(工作日期间),69746293(节假日、非工作时间)
通讯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5号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102200
电子邮箱:
咨询电话:010-607180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落实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审批标准、质量标准及规范。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按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含辐射类)、实施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