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承担保障本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为中央、市属企事业单位在昌工程项目和房屋管理提供协调服务。
5.负责本区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拆迁、评估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拆迁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和拆迁许可工作。
6.承担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
7.承担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北京市昌平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8.承担指导、规范本区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村镇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9.承担本区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研究编制建筑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10.承担本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及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
11.承担本区房屋管理的责任。负责房屋登记、落实私房政策管理;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防汛工作。
12.组织制定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从业人员监督管理。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太安胡同5号
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36号
办公电话:69746576
传 真:69747274
电子邮箱:cpjw219@163.com
通信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太安胡同5号
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36号
邮政编码:102200
网 址:http://www.bjchp.gov.cn/cpqzf/315734/qzfcxjsw/xxgk6591/1516515/index.html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当面、网站
受理时间:工作日早9:00-11:40、下午13:00-18:00
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69746576
【昌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住建委纪检监察组举报方式】
受理部门:昌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住建委纪检监察组
受理方式:来访、邮寄
受理时间:工作日早9:00-11:40、下午13:00-18:00
联系电话:69712966
电子邮箱:无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太安胡同5号(区住建委102房间)
邮政编码:102200
程序标准:受理-调查处理-口头或书面回复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69741014
咨询电话:010-607180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租赁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本市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负责本区房屋租赁方面的统计分析。负责本区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