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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海珠区委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委发〔2009〕9号),保留中共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道工作委员会、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道办事处,分别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关。
一、主要职责
根据广州市《关于加强街道工作的意见》(穗府〔2004〕15号)的规定,街道党工委要重点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发挥总揽街道工作全局的作用,对街道的各项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在街道各级党组织、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中起领导核心作用。街道办事处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授权,主要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和监督检查的职责。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为重点,组织协调落实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积极为辖区内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服务保障,落实市、区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发动、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本辖区内顺利完成;加强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推进社区党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2.领导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保证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其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加强党对武装、统战、民族宗教、侨台等工作的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任免和监督工作;发动、指导、协调、组织驻街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
3.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理居民来信来访;依法制定和实施辖区内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4.决定本街道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5.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对重要项目、固定资产处置、资金借贷、财政预决算以及较大财政支出等作出决策;依法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委会的选举工作,保障居委会的自治权利;协助区人民政府为居委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殡葬和社会福利工作;组织社区义务工作者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
3.协助街道党工委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依法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息收集和报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口普查、基层统计、法制、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经济联社的工作,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
4.执行上级政府发布的城市管理的决定、命令、指示;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各类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告知、劝阻、责令改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职 务:党工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全面工作。
工作分工: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工作分工:分管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分工:协助街道党工委书记处理党工委日常工作和抓党的建设工作。统筹协调街道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平台。分管党建、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统筹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系统工作、共青团等党建工作办业务;财务、政协、档案、保密、信息化、资产管理、政务公开、政府服务热线、法治建设等党政综合办业务;文化、体育、教育、机关工会、关工委、科协工作等综合保障中心(党群文化线)业务;信访、综治、维稳、禁毒、打击走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等综合治理办业务;司法(调处)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等司法所业务。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综合保障中心(党群文化业务)。
职 务: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工作分工: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街道纪检监察办。
工作分工:统筹协调街道公共服务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平台。分管民政、残联事务、公共卫生服务、社区网格化等公共服务办业务和残联业务;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登记管理服务、出租屋安全等综合保障中心(来穗和出租屋业务线)业务。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综合保障中心(来穗和出租屋业务)。
职 务: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统筹协调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分管城市综合管理、文明城市建设、爱国卫生、生态环境保护、“三防”、抢险救灾、新建停车场规划、畜牧兽医、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组建等城市管理办业务;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病媒生物防制等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业务。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城市管理办公室、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职 务: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工作分工:分管武装、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等武装部业务;市场监管工作;政务服务、企业和营商环境服务、街道出租物业的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生资源管理、开展经济统计调查分析、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统筹辖区既有停车场管理等综合保障中心业务。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武装部、市场监管所、综合服务中心。
工作分工:统筹协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工作平台。分管城管执法,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等上级依法委托、按程序下放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辖区综合执法和应急任务,参加上级安排的跨区域执法行动和应急任务,统筹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负责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执法监督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职 务:街道三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分管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工作;协助朱有玖同志做好除人民武装以外的其他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
工作分工:协助林雪欣同志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分工:分管基建工程、工程维修维护、工程招投标、容貌示范社区建设等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街道机关后勤工作、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不含出租物业)、公建配套项目接收工作及街道驻镇帮扶工作,协助杨晓斌同志分管街道综合治理委员会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素社中社区。
工作分工:分管地区妇联、总工会,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20-66662383,66662386,66662394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原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基立北街18号,邮编:510220 联系电话:020-8442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