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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岗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昌岗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本级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以及社区(联社)党组织,统筹使用各类资源。
昌岗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依法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本街道企、事业单位、居民区以及驻社区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其他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三)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把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结合起来,构建社区教育体系、社区文化体系,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工作。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及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依法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支持和促进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发展,做好辖区企业的沟通、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为辖区经济发展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退役军人安置和无军籍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拥军优属、人口普查、基层统计、法制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抢险救灾、殡葬改革等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及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教育、禁毒、扫黄打非、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等工作。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息收集、报送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有关管理工作。
(六)统筹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执行上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城市管理决定、命令、指示。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区政府做好城市更新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 之间的矛盾和投诉。
(七)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或依法委托以及按程序下放事项的行政执法工作。维护辖区内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和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 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 的行为,按照有关授权进行依法管理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八)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统筹社区发展,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九)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经济联社的工作,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村社集体“三资”管理。
(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 按照有关要求,会同区职能部门,管理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干部。 加强对居委会工作人员教育和管理。加强对以本街道、社区为主要工作及服务对象的各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机构的工作统筹、 协调、督促、检查和评议,将评议情况反馈其上级党组织,对其负责人的奖惩、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指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等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职 务:党工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工作分工: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分管内审工作。
职 务: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专职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街道人大工委全面工作。党工委安排的相关工作。分管人大工委办公室。
职 务:党工委副书记、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负责综合治理委员会、“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分管党建、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扫黄打非、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团工委、文电、会务、保密、档案、财务、督办、信息、政务公开、后勤、政协、总值班、工会、妇联、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劳动监察、反邪教、禁毒、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含劳监中队)。联系司法所。
职 务: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区监委派出昌岗街道监察组组长
工作分工:负责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承办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
职 务: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兼任街道妇联主席。负责公共服务委员会。分管社会事务、公共服务、党群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社区志愿服务、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社区组织管理、残联、红十字会(含无偿献血)、优抚、人口普查、基层统计、农业和农村、扶贫、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残联。联系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职 务: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政务和社区服务、政务服务热线、社区网格化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济统计、物业资产管理工作。分管综合服务中心。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海珠区税务局赤岗税务所。
职 务: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工作分工:负责应急指挥中心。分管武装、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文明城市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管理、小型建设工程监管、房屋管理、园林绿化、城市更新、规划土地、防灾减灾、抢险救灾、燃气安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物业管理和业委会工作、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科普、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工作。分管武装部、城市管理办公室(含除四害工作站、环保中队)、市容环境监督检查所、综合保障中心。
职 务:党工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分管综合执法、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交通、市场监管、质量监督、知识产权管理、消费维权和消费者保护、食品安全、德怡居综合整治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含安监中队、德怡居整治办)、市场监管所。
职 务:党工委委员、昌岗派出所所长
工作分工:负责昌岗派出所全面工作。
工作分工:协助黎建明同志工作。
职 务:街道三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黎建明同志分管工会工作,协助莫素茹同志工作。
工作分工:协助岳邦同志工作。
职 务:党工委兼职委员、联星经济联合社党委书记、联星经济联合社社长
工作分工:负责联星经济联合社全面工作。
咨询电话:020-66662383,66662386,66662394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穗花南社区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穗花三巷7号之二102,联系电话:020-66218851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0-66218811,传真电话:020-66218800,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中马路147号3楼,邮编:51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