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发动、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本辖区内顺利完成;加强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推进社区党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2.领导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保证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其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加强党对武装、统战、民族宗教、侨台等工作的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任免和监督工作;发动、指导、协调、组织驻街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
3.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理居民来信来访;依法制定和实施辖区内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4.决定本街道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5.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对重要项目、固定资产处置、资金借贷、财政预决算以及较大财政支出等作出决策;依法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委会的选举工作,保障居委会的自治权利;协助区政府为居委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殡葬和社会福利工作;组织社区义务工作者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
3.协助街道党工委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依法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息收集和报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口普查、基层统计、法制、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经济联社的工作,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
4.执行上级政府发布的城市管理的决定、命令、指示;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各类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告知、劝阻、责令改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职 务:海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街道党工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街道全面工作。联系中大社区。
职 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街道行政全面工作,具体负责财政、统计工作。联系立新社区。
职 务:街道人大工委专职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街道人大、乡村振兴、对口扶贫工作。联系海康、海洋社区。
职 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接待、综合协调、信息建设、政务公开、政府服务热线、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统筹法治建设、街道总值班工作。党的建设、组织建设;人才、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干部人事等工作。协调群团组织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稳、反邪教、人民调解、来信来访等工作。统筹协调流动人员和出租屋工作。协调开展法制宣传、青少年教育、禁毒、扫黄打非、安置帮教工作。文化、体育、旅游、文物保护。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审批。分管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综治办、司法所、综合保障中心。协助党工委书记处理日常事务。联系嘉仕、银禧社区。
职 务:街道党工委委员、新港派出所所长
工作分工:负责新港派出所全面工作。
职 务: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工作分工:负责武装、人防;市场监管、打假、食品安全、无证无照、供销、质检、物价;经济和统计、优化营商环境、经贸、外贸、商业、贸促会、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工业工作。分管武装部、市场监管所、统计站。联系金雅、半岛社区。
职 务:街道纪工委书记、派出街道监察组组长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南景、穗华社区。
职 务: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政务服务、社会事务;居委会建设。社区教育、学校教育、科普、文化、体育、计生;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保险、殡葬改革、拥军优属、优抚安置、人口普查。社区医疗卫生;流浪人员管理。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就业创业扶持,信息采集统计、情况反映、走访慰问,宣传政策、化解矛盾。政务服务、社区服务、劳动就业、退管、老人服务。分管公共服务办、残联、军人事务站、综合服务中心。流浪人员管理由公共服务办具体负责,综治办、执法队协助。联系攀桂社区。
职 务: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城市综合管理、市容环境卫生、文明城市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环保、公共设施管理、小型建设工程监管、房屋管理、园林绿化、城市更新、规划土地、燃气安全管理;住宅增设电梯;应急(三防、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微改造;地铁征拆;病媒生物防制日常工作。分管城管办、消毒站。同时负责控烟、节能减排(外)、疾病防控、河长制;专业市场升级改造;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健康教育、无偿献血、再生资源管理工作。联系怡乐社区、联星新港经济社。
职 务: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办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城管执法、五类车整治、共享单车管理;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交通、停车场;劳动保障监察;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自主保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垃圾分类,收缴卫生清洁服务费、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再生资源管理工作。分管执法队、安监中队、环监所。同时负责“六乱”巡查队管理工作。联系祈乐社区。
职 务:街道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郭丽琴副书记工作,负责街道自有物业管理、出租;综合保障中心、外国人服务站工作。街道自有物业管理、出租由党政综合办具体负责;外国人服务站工作由综合保障中心具体负责。联系江怡社区。
咨询电话:020-66662383,66662386,66662394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办公室(与办事处办公室合署)联系电话:020-34296599,传真电话:020-34283289,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3楼,邮编: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