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信息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设置: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管理科、党建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产业政策科、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规划与技术改造科、科技科、信息化科、盐业管理科、企业科、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贸易管理科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县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县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参与拟定全县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和品牌建设。
(六)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县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县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抓好相关行业企业申报规范公告工作。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县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八)研究提出全县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县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县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县企业信息化建设。
(九)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定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全县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定全县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无线电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我县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
(十四)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商务领域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十五)拟定全县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六)指导、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承办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七)依法依规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商务领域转变政府职能。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