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本省涉港澳工作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二)了解、掌握和反映香港、澳门的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统筹协调全省涉港澳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涉港澳工作。
(四)协同有关部门推进本省与港澳在经济和社会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同和推动粤港澳紧密合作相关政策和重点项目的落实。
(五)承担粤港、粤澳高层互访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和协调粤港、粤澳的边境事务和官方、半官方以及重要民间往来事宜。
(六)负责指导和管理全省因公赴港澳事项的相关工作。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港澳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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