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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技能类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技工院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异地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六)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奖励表彰制度。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本省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政策。【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粤办发〔2018〕6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入省医保局。】
(九)拟订基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十一)承办省人民政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陈 敏,厅党组书记、副厅长。主持厅党组全面工作。
陈奕威,厅党组副书记、厅长。主持厅行政全面工作。
杨红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分管人才开发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教育管理处;省人才服务局;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省职业技术教研室、省职业训练局;厅属技工院校;厅安全生产工作。
葛国兴,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分管办公室、政策研究处、就业促进处、创业指导处、异地务工人员工作与失业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审计处、许可服务受理与监督处;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厅政务服务中心(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
左孟新,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法制处、工资福利处、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省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局;省劳动关系协调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投诉与电话咨询中心)。
阙广长,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分管养老保险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主持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全面工作。
苏清红,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周 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机关党委、宣传处、人事处、综合规划处、财务处、人力资源市场处、交流合作处、工伤保险处(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及省表彰奖励工作;省人事考试局;省工伤康复中心(省工伤康复医院)、厅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中心。
方 斌,厅二级巡视员。协助左孟新同志工作。
王好刚,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
杨健海,厅二级巡视员。协助阙广长同志工作。
魏建文,厅二级巡视员。协助杨红山同志工作。
张广立,厅二级巡视员。协助葛国兴同志工作。
刘正让,厅二级巡视员、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袁 伟,厅二级巡视员、综合规划处处长。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渠道及电话,省本级举报投诉电话:020-12345,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service/list.shtml?ctype=11205
广东省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服务电话,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咨询电话:020-83556708、020-12345(路径:普通话/粤语→3社保医保劳动就业→4劳动就业)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3〕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