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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城乡建设、市政、水务、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乡建设、市政、水务、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市政、水务、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区市政(指道路、桥梁、隧道,下同)、水务、林业和园林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责任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局系统城市维护相关经费的统筹管理和承办市、区城建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参与提出城乡建设、市政、水务、林业和园林绿化预算内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和区级建设投资安排建议。
(四)管理和监督房屋建设、市政建设、水务建设、林业和园林建设市场及各方主体行为。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五)负责区辖内在建在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建式人防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下同)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业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资质审批,大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会同区城管部门开展文明施工管理。参与编制区辖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负责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监督(不含对污染、损坏、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的行政处罚,下同)。负责城市道路附属设施(车行隔离栏、人行护栏除外,下同)、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灯、诱导屏、交通监控设施除外,下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挖掘、临时占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和维护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市政设施养护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市做好城乡照明工作。
(七)负责园林绿化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统筹辖区绿道建设。负责全区公共绿地和绿道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行业管理。组织落实公园分级管理标准和规范。监督、指导区管公园、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园林绿化设施养护行业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越秀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八)负责林业及湿地、野生动植物、森林和绿地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辖区湿地保护工作。负责开展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水务工作管理和监督。负责供水行业管理。负责排水行业管理。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相关行政许可、备案及后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水务行业突发事件及城市内涝抢险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水务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河道、湖泊及水利设施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水利设施迁移、报废、维修,指导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理,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河湖、水利设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负责河湖工程和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市、区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市政道路、河涌整治、园林绿化等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其他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
(十二)负责区本级市政、园林绿化、水务、河湖、公园设施改造和日常养护工作。
(十三)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涝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城市内涝抢险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查处违反水务、城市绿化、公园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调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水事、绿化、公园管理纠纷。
(十五)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备案抽查以及相关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高耿恩同志(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叶焕坚同志(局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协助高耿恩同志处理局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对外新闻宣传、信息化、保密工作;负责深化改革、干部选拔任用、人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公费医疗、统战侨务、武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计划财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建筑行业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内相关经济监测;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疫情防控、花市协调工作;协助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建设安全管理科、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沈志力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建设、理论学习、意识形态、群团、关工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林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防火等林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公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园林绿化等设施的维修养护;负责城市文明创建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维稳、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统筹横渡珠江、龙舟竞渡、春运、高考和广府庙会工作;负责统筹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和扫黑除恶工作。分管城建设施维护科、综合法规科、市政林业园林管理科、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区绿化养护第一工区、区绿化养护第二工区、区第一公园管理所、区第二公园管理所。
陈泽斌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务服务、行政审批;负责市、区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及项目统计、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工作;负责白云山还绿于民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分管审批服务科、重点项目建设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区重点项目拆迁办公室。
凌云同志(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供水、排水、节约用水、水土保持、污水治理等水务行业管理;负责统筹河(湖)长制工作和治水工作;负责统筹防汛防旱防风和城市内涝抢险工作;负责河湖、河涌及站闸养护管理、河(湖)设施调度、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公共设施改造项目建设;负责公有物业管理。分管水务管理科、设施改造建设科、河湖长制工作科、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
咨询电话:020—83606892,传真号码:020-83606897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48号5楼 邮政编码: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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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20-83606110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7668801;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