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生态环境局职能信息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生态环境局(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新区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新城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城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新城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
2.负责新城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新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拟订新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各镇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拟订及处置相关工作;牵头实施新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新城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和落实新城减排目标。组织制定并落实新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新城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新城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和统计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新城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新城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新城大气、水、土壤、工业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或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新城辖区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新城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入河排污口管理,组织指导新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新城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新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对行业、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源开展限期治理,并对监管范围内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工业企业做好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工作。
6.指导协调监督新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新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落实新城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新城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新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新城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协助行政审批部门做好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监督建设项目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指导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8.负责新城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监督实施相关标准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新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新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新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新城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建立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新城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9.负责新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及新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新城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0.统一负责新城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新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新城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污染纠纷,参与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新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指导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工作。
11.组织指导和协调新城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新城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新城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新城级环境科技成果的交流与推广;负责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12.负责新城核与辐射安全(除涉及秘密外)的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新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5.承办新城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生态环境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