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财政局职能信息
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新区有关财政、国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新城相关规定、标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新城相关业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新城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新城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负责管理新城各项财政收支,编制新城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制定新城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土地储备中心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负责辖区各预算单位预决算的审核、批复和调整工作;受新城管委会委托,向新城党委管委会报告新城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定等情况;负责新城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组织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承担新城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拟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协助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自评工作。指导各镇街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按照权限审批或报请管委会审批地方税费的减免工作。
6.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7.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新城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8.拟定新城本级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履行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受理、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依法监督社会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
9.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城财政投资评审制度;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招标上限控制价、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工作并出具评审结论;负责制定有关项目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跟踪审核。
10.贯彻落实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研究制定新城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城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
11.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管理规定。建立规范统一、权责明确、分类管理的新城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12.研究拟订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规定,按规定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制定新城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根据管委会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统筹设计政府引导基金;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融资拓展业务,负责管委会出资的各类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负责所属金融机构业务指导,参与新城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工作。
13.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新城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方案,制定新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4.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新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新城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业务办理等工作;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15.负责办理和监督新城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新城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6.负责新城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配合组织新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配合做好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
17.负责决策和管理会计核算中心工作。
18.承担新城财税规定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新城会计信息质量;指导并监督新城、镇街财政管理工作。
19.负责PPP项目识别、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做好PPP项目信息管理和入库申报和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协调管理工作。
20.承办新城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财政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