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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章政策,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开展农业普法宣传。
2.统筹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指导大宗农产品流通销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管理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3.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4.制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果业发展规划,负责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机作业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开展先进机具的示范推广作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5.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等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责任。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相关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新城植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工作。
6.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安排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7.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农机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8.负责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水务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新城水务行业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水资源统一调度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保障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负责新城城乡供水工作,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制定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9.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新城本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城本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0.负责水务行业监督和管理。协助做好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新城水事纠纷。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交流。负责水务行业防灾减灾相关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11.负责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负责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新城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河流、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
12.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及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13.负责联系气象工作。
14.扶贫开发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职责是:贯彻执行中、省、市、新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新城扶贫开发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定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责任,指导镇街做好扶贫开发各项业务工作。负责新城贫困人口识别纳入、脱贫退出、脱贫成效监管等信息管理工作,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负责新城联户帮扶有关工作,负责新城各级帮扶干部、扶贫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新城各级、各部门扶贫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新城本级扶贫专项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新城扶贫开发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新城各级、各部门扶贫开发的考核及评估工作,负责各类和扶贫有关的监督举报、信访问题的答复、核查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宣传工作。
15.承办党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综合组、脱贫办、农林水服务中心(重点项目建设组)、河道管理站、农技组、农经组、农检组、畜牧动卫组、水务组、河湖长办
咨询电话:029-33185287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兰池大厦C座15层,15-15办公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咨询电话:029-33185688
办公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 秦苑七路兰池大厦南侧约40米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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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