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及新区、新城有关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组织起草相关政策措施,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新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城市道路桥涵、市政道路、国省县乡道路、村级道路、公共广场等场所清扫保洁和扫雪除冰工作以及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新城公共厕所、道路垃圾箱、果皮箱、保洁员道班房、垃圾中转站等城市城乡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
3.负责新城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指导监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排放、收集、运输、消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监督、指导、协调新城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4.负责城市公园、广场、园林绿化管理,监督、指导城市公园、园林绿化项目、公共广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监督、指导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维护、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新城排水设施的运行和维修养护管理以及路灯照明和夜景亮化工作;负责行业节能管理。负责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利用及污泥处置的相关工作。
6.负责城市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监管,指导、监督新城燃气、集中供热管理工作;规范燃气、集中供热行业工作;负责通讯管道等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项目供电配套及相关供电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道路监控、信号灯、道路隔离护栏等增设及维护工作。
7.负责新城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指导、协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管理以及违法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的拆除工作。
8.负责城市管理相关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统筹、指导相关基础设施维护、改造项目;参与相关基础设施的竣工验收;组织相关基础设施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新城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事项清单,组织开展多行业综合性执法工作,监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有关工作。
10.负责户外广告、建筑垃圾、生活垃级、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涵、城市排水、集中供热经营、管道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道路运输资质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相关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和管理服务市场化。承担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技术信息、对外交流合作、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应用等工作;推进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负责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国家园林城市巩固提升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方面职业资格与职业培训,监管直属单位劳动、生产安全和职业安全工作;监督行业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参与职责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
13.负责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应急处置;组织协调节假日旅客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重要物资运输;负责新城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负责新城道路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城水上交通安全和旅游湖泊、渡口、水上船舶等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参与拟订新城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街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负责推进新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指导新城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新城公路、水路、码头、港口等设施养护管理的政策、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15.指导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负责公路、城市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
16.负责新城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货运代理,以及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汽车租赁、船舶水运等行业管理工作。
17.负责提出新城公路等交通国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新城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审定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8.负责新城国省干线等重点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和公路养护市场监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新城重点公路建设、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新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19.牵头组织新城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城市交通治理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城市交通管理研究和交通影响评估工作;承担交通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20.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21.负责统筹做好新城智慧城市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22.承担新城绿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做好绿化项目及生态景观工程的计划提出、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绿化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核准和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组织项目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决算编制、项目使用移交,资产管理等;负责绿化项目后续日常养护管理,对接上级绿化主管部门有关业务。
23.承办党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科室:综合办公室、交通运输办公室、市容环卫办公室、市政公用办公室、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绿化管理办公室、督察考核科、渣土管理科、河堤路管理科、违规拉运巡查科。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管理部、法制监察部、执法协调部、城市管理部、专业执法部、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正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韩家湾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高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窑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渭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周陵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双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咨询电话:029-33185287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兰池大厦C座15层,15-15办公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咨询电话:029-33185688
办公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 秦苑七路兰池大厦南侧约40米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