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工作职责
自贸办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新区有关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提出自贸区内各项创新政策、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方案。
2.负责提出自贸区内解决改革创新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的决策建议、解决案。
3.负责总结提炼自贸区内各项创新改革工作经验,提出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改革成果建议。
4.负责与国家、省、新区自贸区领导机构和相关单位对接协调,与国内外自贸区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等。
5.负责统筹推进新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建设工作。
6.负责为自贸区内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自贸业务有关的指导、咨询和服务。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7.负责沟通、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创新政策、改革试点任务方案。
8.承办党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部、自贸发展部、服贸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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