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及新区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开展农业普法宣传。
(二)统筹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指导大宗农产品流通销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管理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三)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四)制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果业发展规划,负责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机作业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五)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等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责任。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检疫、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植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工作。
(六)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安排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七)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八)负责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水务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水务行业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水资源统一调度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保障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指导城乡供水工作,负责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制定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九)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新城本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城本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利用及污泥处置的相关工作。
(十)负责水务行业监督和管理。协助做好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新城水事纠纷。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交流。负责水务行业防灾减灾相关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负责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河流、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
(十二)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及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十三)贯彻执行中、省、市及新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新城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制定新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回迁安置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并组织项目所辖街镇进行实施;负责指导项目所辖街镇棚户区改造及征地拆迁、回迁安置方案的编制和资料审核工作;负责指导街镇编制征地、拆迁年度工作及资金计划,并组织项目所辖街镇进行实施;负责对年度征地拆迁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征地拆迁过程中资料审核汇总、预算控制以及相关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牵头做好安置房的规划选址等工作;负责各街镇对新城征地拆迁工程现场安全、环保、进度、验收等相关工作落实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土地储备工作。
(十四)扶贫开发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市及新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成立脱贫攻坚相应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扶贫开发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有关街镇、部门做好扶贫开发各项业务工作。负责贫困人口识别纳入、脱贫退出、脱贫成效监管等信息管理工作。负责驻村联户帮扶有关工作,负责帮扶干部、扶贫干部、贫困户的培训工作。负责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扶贫专项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工作、扶贫开发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的考核及评估工作,负责各类和扶贫有关的监督举报、信访问题的答复、核查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宣传工作,负责贫困人口的扶志扶智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联系气象工作。
(十六)完成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关于污水处理工作职责分工。
1.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是污水处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污水处理有关工作。
2.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做好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规划布点工作。
3.生态环境局负责排污口设置及监督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等工作。
4.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组织实施。
(十八)关于村镇建设工作职责分工。
1.农业农村局是村镇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村镇建设工作方案和计划。
2.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
3.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组织实施。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农业农村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