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职能信息
人社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人社、民政、退役军人、残联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新城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新城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离校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体系。
(三)负责推进新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养老、失业、工伤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城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新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相关政策,并牵头落实。
(四)负责职称制度改革。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负责专家、留学回国人员政策的落实工作,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五)负责整建制划转在职在编机关事业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以及非在编其他人员的相关工作;落实机关企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六)负责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牵头做好农民工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新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教育资助和特困人员、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八)指导新城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产业发展;负责拟订新城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新城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一)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承担新城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十二)负责管辖权限内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监察;拟订新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拟订新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城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士官)、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褒扬纪念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抚恤工作。
(十五)负责拥军优抚工作;牵头负责人民武装有关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基层组织、福利制度建设,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
(十七)负责国防有关工作,联系泾阳县人民武装部。
(十八)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关于村改居工作职责分工。
1.人社民政局是村改居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牵头拟定工作方案;负责指导村委会的撤销和居委会的设立;负责居民就业及养老保险的落实。
2.农业农村局负责集体资产的处理处置。
3.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4.泾河新城公安分局负责门牌、身份证的更换和户籍登记。
5.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组织实施。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