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职能信息
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新区党工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编制新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新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新城(园办)和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督促各新城和新区各有关部门做好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各行业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执法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四)负责新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地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新城(园办)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牵头建立全新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六)组织指导协调新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新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七)统一协调指挥新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全新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导新城(园办)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九)负责协调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以及各类应急救援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新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新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制定全新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新区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统一调度。
(十四)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联系新区消防工作。
(十七)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