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职能信息
人社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人社、民政、退役军人、民族、宗教、残联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新区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新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离校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体系。
(3)负责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养老、失业、工伤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督工作;负责新区相关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
(4)负责职称制度改革。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负责专家、留学回国人员政策的落实工作,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5)负责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牵头做好农民工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教育资助和特困人员、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7)指导新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产业发展;负责拟订新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新区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9)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0)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承担新区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1)负责管辖权限内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监察;拟订新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拟订新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士官)、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褒扬纪念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和抚恤优待工作。
(14)负责拥军优抚工作;联系人民武装有关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和指导,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1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17)协助管委会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开展残疾人康复、技能培训、劳动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宣传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统筹推进残疾人基层组织、福利制度建设,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
(18)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