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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林业局职能:
惠东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以下统称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监督、管理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范性文件、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实施造林绿化、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防治工作。负责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草种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及其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三)负责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参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公益林划定和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五)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国家和省重要湿地,组织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导建设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的设立申报、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开发森林体验、森林康养和生态教育等生态服务产品。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组织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火灾扑救、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指导监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
(十一)负责林业科技、宣传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林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谢国环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向明同志分管生态保护修复股(绿委办);负责营林生产(含红树林种植)、国土绿化、全民义务植树、林木种苗、送树苗下乡、古树名木保护、森林小镇创建、桉树改造验收、好招楼湿地公园建设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伟锋同志分管办公室、计财室、生态公益林管理站;负责机关后勤、机关办公行政、政务服务、法制、人事(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任免、调整)、劳资、社保、计生、离退休人员管理、计划财务、审计稽查、统计、生态公益林管理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进海同志分管安全生产与防火管理股、森林消防大队、航空护林管理中心、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检疫、森林消防队伍管理等工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何汉青同志分管森林资源管理股、调处确权办、林业产权管理交易服务中心;负责林地林木审核审批、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桉树改造计划申请审核审批、林下经济、林长制和协助山林纠纷调处、林权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赖火旺同志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组织(包括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表彰等工作)、机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机关作风、纪检监察、宣传、驻村工作室、精准扶贫、创文创卫工作。
党组成员蔡志明同志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组、木材检查站;负责林业行政执法、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谢显达同志分管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林业科学研究所、红树林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寨场山林场(森林公园办公室)、好招楼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黑排角地质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双月湾风景名胜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林业科技、林业技术推广、飞鹅岭森林公园、寨场山森林公园、大亚湾森林公园(惠东片区)、黑排角地质公园、双月湾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等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马雪山同志分管局机关食堂、信访、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工青妇等工作,协助何汉青同志分管工作。
四级调研员胡年合同志协助赖火旺同志分管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谢光明同志协助陈向明同志分管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何日宽同志协助唐伟锋同志分管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保留副科级干部)彭兵同志协助张进海同志分管工作。
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郑志光同志协助谢显达同志分管工作。
咨询电话:(0752)8801973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东县新平大道20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惠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局综合窗口(注册经营类)联系电话:0752--8868063;0752-8511335单位地址:惠东县新平大道209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指引公交或地铁:乘坐公交车2号、3号、678号车在平山街道办站下车右边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