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安徽阜阳交的新农合(现在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在在上海门诊看病可以直接慢性病门诊报销结算吗?参见:《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8年9月以来,长三角地区探索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在一市三省实现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由于各地门诊慢特病相关政策规定、保障水平和管理规范差异较大,全国统一的编码标准尚未全部落地应用,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需要根据现有基础,寻求破解之策。下一步,我局将加快研究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实现路径。
您好,国家推行电子社保卡,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落实过程当中有没有考虑到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问题,微信要实名认证,很多老的银行卡办理时基本都是固话,固话在微信实名认证过程当中又不认可,根本无法正常认证申领,所以希望在落实过程中,还是需要考虑下实际情况,谢谢。
您好!国家医保局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解决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困难问题,您可以使用国家医保APP亲情账户功能为老年人代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同时,为尊重参保人使用习惯,参保人可以使用实体社保卡、身份证就医购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请问,为什么个别OTC药品可以进医保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原则上《药品目录》不再新增OTC药品。但是,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OTC药品,符合条件的仍能按程序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因此,2020年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牛黄清感胶囊”“消旋山莨菪碱片”等OTC甲类基本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OTC基本药物“克霉唑阴道膨胀栓”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将基本药物(包括OTC类的基本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落实法律和政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基本药物按照规定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要求,对于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医保部门在调整医保目录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目录范围。二是有利于减轻参保群众负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规定,要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和合理用药,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加强与基本药物制度和管理措施的协同,有利于减轻患者负担,提升群众受益水平。
请问,为什么要开展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
药品谈判是医保部门与医药企业就药品支付标准(独家药品的支付标准一般等同于其价格)进行磋商,磋商结果直接决定该药品是否被纳入及以什么价格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根据国家医保局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独家药品通过准入谈判的方式确定支付标准。 开展药品谈判,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医保部门战略购买的作用,对纳入谈判范围的药品,以“全国医保使用量”与企业磋商议价,统筹实现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减轻患者负担的目标,用有限的医保资金发挥最大的保障效能。同时,通过医保基金的价值购买、战略购买,引导医药产业走创新发展道路。